中美流域水质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我国现有水质管理体制按照行政区实施管理,不是按流域设置水质管理机构.本文以湖南省湘江流域和美国加州洛杉矶流域为例,对中美两个流域的水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发现中国湘江流域“统分管理”体制限制了各级环保部门职能的发挥,按行政区划管理的模式导致流域分割,外部性问题凸显.建议建立流域水质管理机构,实施由省环保厅水质局和其所辖支流流域水质局组成的直线型水质管理模式;实施水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和公众参与机制.
流域水环境、流域管理、水质管理、排污许可、水污染防治、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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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12XNL005
2018-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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