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思考
国家和地方在生态保护补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补偿领域逐渐由单一领域走向综合补偿、补偿范围由省内拓展到省际间、补偿资金由切块分配转向与成效挂钩、补偿方式由资金补偿拓展到多元化补偿.但在工作实践中仍存在生态保护补偿立法滞后,标准体系不完善;内涵的理解不全面,补偿方式较单一;国家层面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综合性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上下游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缺乏系统有效的监测评估机制等问题.对此本文提出了扩大补偿范围,继续推进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配套管理;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和绩效评价;完善配套制度与标准体系;创新政策协同机制等建议.
生态保护补偿、补偿长效机制、补偿领域、补偿范围、补偿资金、补偿方式、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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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生态补偿模式、标准核算与政策措施”2016YFC050340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生态系统服务权衡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51379084
2018-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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