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红利:我国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绿色发展激励作用探讨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领域“费改税”工作正稳步推进,《环境保护税法》也将于20 1 8年开始实施.本文综述了环境保护税的“双重红利”理论及其研究,从企业角度,对环境保护税(简称“环境税”)还存在的减税规定不细、税收的使用和返还不具体、对“保护环境”强调较少等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更好地实现环境税的双重红利目标,提出在后续执行过程中进行完善的具体建议:根据企业污染排放值降低幅度确定企业环境税减税幅度,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环保升级;发挥税收的市场调节作用,增加税收返还和抵扪,提高税收的绿色化程度;充分发挥企业环境信用的作用,提高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的影响广度和深度;明确环境税返还的原则和用途,让环境税税收专项用于环境保护领域,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
税制改革、环境保护税、企业、双重红利、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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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X3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碳资产的特殊风险与收益研究”11BJY143;广东省社科规划基金重大资助项目“主体功能区规划下广东生态交易的理论探索——基于碳配额交易的视角”LLYJ1318;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国际碳资产组合选择与定价”10YJA790114
2017-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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