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察监督之完善——以最高检挂牌督办4起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为例
[案件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案件点评人]蒋云飞
[案件类型]评价类
[案件名称]最高检挂牌督办4起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
[主要污染类型]水污染
[主要污染行为]向腾格里沙漠排放工业废水
[所属行业]化工企业
[关键词]环境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环境污染
[案件概要]2014年9月,内豪古、宁夏、甘肃部分企业被曝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沙漠腹地,对腾格里沙漠造成严重污染.案发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迅速将其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并协同公安、环保、法院等部门合力侦办,目前部分案件已作出判决.
[案件启示]检察监督缺位无疑是造成腾格里沙漠污染环境案的关键因素之一.最高检在督办该案时采取的思路与策略,对完善当前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环境‘两法衔接’”)中的检察监督具有一定启示:一是将“移案监督”制度化与常态化;二是创建重特大污染环境案提前介入制度;三是完善环境“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四是健全不移送案件的刑事追究机制,为规范环境行政执法与强化环境司法保护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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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环境义务的行政代履行制度研究”13BFX033
201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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