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查封扣押中封条损毁的法律问题探析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案例分析人]张辉
[案例类型]探索类
[案例名称]李四豆制品加工厂擅自“损毁封条”案
[主要违法行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李四豆制品加工厂工人因擅自“损毁封条”,被当地环保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食品加工业
[关键词]查封扣押;封条损毁;法律责任
[案例概要]2015年3月18日,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李四豆制品加工厂没有环保验收手续,废水直排入河,于洪环保分局4月12日依法对李四豆制品加工厂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上限5万元罚款;4月26日,于洪环保分局现场检查时发现李四豆制品加工厂又擅自恢复生产,违法排放污染物;4月27日,于洪环保分局联合公安机关和所在地大兴街道相关人员依法查封其生产锅炉设备;5月12日,于洪环保分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配电箱上的查封封条被撕.由于于洪区环保局和公检法四部门建立了联席工作机制,并成立了驻环保局警务工作站,最终撕封条违洪者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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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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