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生效后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之评析
[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案例分析人]胡静
[案例类型]生态环境修复类
[案例名称]自然之友等诉谢某等4人破坏林地植被责任纠纷案
[主要违法行为]无证采矿破坏林地
[违法企业所属行业]采矿业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溯及力;鉴定意见
[案例概要]谢某等4人在没有取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采矿从而造成林地原有植被破坏.北京自然之友研究所和福建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于2015年1月向福建南平中院起诉.此案经历开庭审理,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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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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