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生态立国”战略推进生态法治主流化
当前,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中,作为核心内容之一的生态保育严重滞后,亟需确立“生态立国”战略,全面推进生态保育的主流化.为此,建议在“两型社会”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增列建设“生态健康型”社会的内容;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政策体系上增设“改善生态”的基本国策;在法制保障上制订“生态文明建设基本法”、“生态保育法”和“湿地保护条例”、“生态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法律体系的生态化;在监管体制上组建“生态建设部”,革新国家生态治理体系等.
生态安全、生态保育、生态立法、生态立国、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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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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