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向污染”的责任认定——以一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为例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迎向污染”的责任认定——以一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为例

引用
案例解析”案例来源”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案例提供单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点评人”张宝、刘叶玲”案例类型”环境民事案件”案例名称”贺某等诉天津新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主要争点”污染设施在先的侵权责任认定”污染类型”噪声污染”裁判情况”一审判决认为公路管护者与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责任;二审改判高速公路管护者承担责任.”关键词”迎向污染;噪声污染;侵权责任”案件概要”鑫源小区紧邻唐津高速公路,小区业主贺某等以交通噪声污染为由将公路所有权人新展公司及小区开发商鑫源公司等诉至法院.一审认定新展公司和鑫源公司应分别承担50%责任.二审认为噪声污染系源于高速公路交通运输,应由新展公司承担责任.

42

2014-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51-5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环境保护

0253-9705

11-1700/X

42

2014,42(1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