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13.21.00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解读
当前,我国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改变,一些地区污染排放严重超过环境容量,环境安全保障压力持续加大,突发环境事件高发频发,造成巨大损失.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总体部署,环境保护部将全过程管理主线贯穿于环境应急管理始终,高度重视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等事后管理工作,妥善处置了所有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降低了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影响.为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及时确定事件级别,2013年8月2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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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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