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环评制度杜绝未批先建项目
基本案情和处理经过
2012年5月17日,某县环保局3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该县诺江镇诺江西路建设的"西城新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未依法向县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于同年3月下旬开工建设.
同年6月3日,该县环保局责令A公司建设的"西城新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立即停止建设,限于2012年7月4日前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A公司收到县环保局送达的《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后,既未停止建设,也未在限期内向县环保局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而"西城新苑"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继续加紧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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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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