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环境监管 服务“走出去”战略——中海油国内溢油污染事故成为海外收购“绊脚石”的启示
2012年7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宣布斥资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商尼克森公司,得到了双方股东同意及加拿大法院批准,但中海油此次收购能否成功,还需得到加拿大政府的批准.为了彻底、全面地评估此次收购案,加拿大政府将规定的45天审查期限延长了30天,计划于11月11日公布审查结果.在这关键时刻,美国投资者于10月11日集体指控中海油在渤海漏油事故中涉嫌发布重大虚假和误导性声明.按照美国法律,集体诉讼结果将适用所有符合条件的受害人,一旦投资人胜诉或和解,赔偿额通常十分惊人,可能达到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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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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