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呼唤明确的法律概念
在我国,湿地的重要性远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湿地具有水陆结合的性质,围填容易、成本低廉,这些使其极易成为经济快速发展中"造地"运动的牺牲品.近20年来,我国顺应国际社会加强湿地保护的大趋势,发布和实施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先后制定和实施了一些保护湿地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规章.但从法律的角度观察,各种规定极不统一,甚至连基本概念都不清楚.厘清"湿地"的概念是当务之急,也是建立有效湿地保护法律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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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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