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12.07.018
化学品风险控制的法律措施
我国对化学品的危害防治一直很重视,已经通过立法确立了一些制度,但化学品的风险控制在立法中并没受到足够重视.《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危险化学品项目评估的重要内容,以及提高化学品生产的环境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这些举措将对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起到积极作用,但风险控制体现不足,要形成控制危害和风险的长效机制,还须进一步重视化学品风险控制的立法工作.
化学品环境管理、风险控制、立法工作、环境风险评估、危险化学品、化学品生产、准入条件、项目评估、危害防治、建设标准、积极作用、长效机制、保护重点、控制体、国务院、制度、内容
D92;DF9
2012-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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