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新国标指向2016:做足准备而非等待
2月29日,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二氧化氮等污染物浓度限值.新标准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环境空气、新国标、限值、污染物浓度、小时平均浓度、空气质量标准、实施与监督、项目、数据统计、平均时间、监测方法、二氧化氮、标准分级、有效性、新标准、功能区、PM2.5、质检、内容、环保
U4 ;TP3
2012-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