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10.19.013
如何发挥企业在环境监察中的协助作用
@@ 我国许多环境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在环境监察中,相对人具有协助的义务,并对相对人的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如<环境保护法>第14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企业、环境监察、环境保护法、行政主管部门、相对人、环境法律法规、义务、现场检查、排污单位、拒绝履行、环境监督、管辖范围、法律责任、法律规定、管理权、政府、行为、县级
TU2;F06
2010-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