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10.09.014
确保重大自然灾害下的环境质量安全——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实践
@@ 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生里氏7.1级地震,给当地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破坏.遵照环境保护部党组关于"迅速整合国家、青海省、玉树州环保力量,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指导、协调当地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的重要指示,由环境保护部应急办副主任张志敏同志带队,由应急办、污防司、监测司、监测总站、西北环保督查中心等部门和有关技术支持单位的人员组成前方工作组迅速赶赴灾区,在短短4大时间内,及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确保了灾区环境质量安全.
重大自然灾害、环境应急管理、质量安全、青海省、玉树州、抗震救灾、环境保护、藏族自治州、灾区、有效措施、水源安全、人员组成、救灾工作、监测、技术支持、环保、工作组、中心、指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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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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