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10.08.003
开展震区环境应急保障玉树环境安全
@@ 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震后,环境保护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临时应急指挥部,连夜制定了<环境保护部青海玉树地震次生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第一时间派出有关专家和监测人员,指导灾区环保部门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监测,并及时编制和印发了<地震灾区防范环境污染指导意见>、 <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指南>、 <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和<灾后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清理指南>,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对做好青海玉树环境应急工作做出了部署.
震区、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保障、玉树、灾后重建、抗震救灾、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青海、胡锦涛总书记、地震、温家宝总理、危险化学品、水安全保障、藏族自治州、职责分工、灾区、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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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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