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08.18.007
环境民主原则简论
环境民主原则是环境资源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实质是指社会公众在环境管理及其相关事务中享有广泛参与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权利的实现,是世界各国环境保护的通例.本文从阐述环境民主原则的涵义入手,分别论述了环境民主原则的理论基础、具体内容,结合这一原则在我国的实施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环境民主原则的具体途径,从而实现环境资源法的民主化、环境民主手段的法律制度化.
环境民主、公众参与、环境法治
D92;DF4
2009-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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