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3-9705.2008.04.002
中国针对CDM机制的策略选择研究
CDM机制为发展中国家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以实现其自身和全球的碳减排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之一,现阶段也正享受着CDM机制带给我们的经济利益等一系列好处.然而,"巴厘行动计划"中关于发展中国家2012年之后应开展"可度量、可报告、可证实"的国家减缓气候变化行动的迹象标明,中国作为世界碳排放大国,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也正朝着"承诺碳减排义务"的方向逐步前进.在这一预期下笔者认为,现阶段我们对根据CDM机制所进行的交易成果过于乐观,若想在未来我国承诺履行碳减排义务之后仍然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我国就应适当提高CDM项目交易中目前的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争取得到先进的碳减排技术转让.此外,还要从我国长远利益出发安排碳减排项目的开发;抓紧开展碳减排技术的自主创新和研发,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抓紧研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在国际谈判中,坚持至少从2012年至2020年,仍然保留CDM机制,在不影响我国未来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最大化我国的经济利益.
CDM机制、碳减排义务、经济增长
X3(环境保护管理)
2008-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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