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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810-2980.2019.11.107

比较·融合·界限——论新媒体技术下戏剧本质再思考

引用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日趋成熟和视觉化凸显的影像时代的到来,新媒体作为一种新兴媒介形态打破了传统媒介的局限,以全新的语法和表现形式不断拓展着戏剧创作的探索路径和表现空间.这种与传统创作方式的碰撞也带来了关于新媒体技术在戏剧创作中使用的思考.本文通过新媒体技术在近十年中国本土戏剧创作中的应用,讨论新媒体技术在戏剧舞台上使用的界限与戏剧本质概念的再思考.

新媒体技术、戏剧创作、戏剧本质定义

G206;I207.3;I712.073

2019-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3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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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980

14-1039/J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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