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音乐教育的创新与思考
一、音乐教育的创新
(1)教学观念的创新
《新课标》认为:"音乐教育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音乐教育应面向全体学生而不是为了培养专门的音乐人才,音乐课程的全部教育活动应该以学生为主体."《新课标》是把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放在首位.重视学生的音乐感受、感知能力和音乐理解、接受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在感受和体验音乐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对生活的积极乐观的态度,宽容的个性,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对人、事、物的看法.将培养素质全面具有一定文化艺术修养的完整的人作为主要任务,并为学生喜欢音乐、享受音乐、学习音乐奠定的良好的基础.
新课标、音乐教育
G633.951;J6-4;G42
2013-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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