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36.2015.11.050
论检察权的体现——以提审犯罪嫌疑人为视角
对于检察权的理解应当基于其自身所具有的职能范畴和法律规定内容的基础之上,而不能机械地将检察权归属于某一类权属.检察权作为一类独立的权属贯穿于提审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中,并在不同检察办案阶段体现出不同的意义.当前阻碍检察权有效体现的制约因素很多,应当从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质、改革领导和考核方式,以及借鉴西方有益司法经验等方面加以改善.
检察权、提审、特有属性、有效体现
D926.4(中国法律)
2015-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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