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36.2013.12.029
试论行政诉讼中的调解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除行政赔偿案件外,人民法院不得用调解的方式审结行政案件.但在审判实践中,大量行政案件却是原被告在法院的默许乃至动员下通过“协调”解决的.事实上,调解作为现代司法理念的重要内容,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正在逐步强化.行政调解制度必将顺应司法为民的历史要求,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律助推器”.现试从在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制度进行探讨.
行政诉讼、调解、司法
D920.5(中国法律)
2014-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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