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36.2012.01.054
给予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资质许可的立法研究
环境监测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在当前形势下提出对环境监测机构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是有理有据的,这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开放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政府型环境监测机构转变观念和正确定位,同时有效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合理分流不同类型监测业务,规范环境监测市场服务行为,保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
环境监测、资质、行政许可
D922.6(中国法律)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