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36.2012.01.048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例外规则的缺陷与完善——实证分析的视角
信息公开制度已经在我国得到了确立,但立法中对于信息公开例外规则的规定尚不完善,既存在法律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在内容上也过于粗略。对此,应将信息公开例外范围予以扩大,确立"公共利益测试"的法律地位,建立信息公开例外裁量的"损害测试",更好的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
信息公开例外规则、立法冲突、实证分析
D920.4(中国法律)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0YJC820008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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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