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036.2011.10.040
“和”与“分”、“义”与“利”、“律”与“法”——中西方“人权”之“人”的差异
在中国文化框架之下,"人"是与他人密不可分的社会的"人";在价值观方面,中国文化强调"见利思义",甚至于"舍生取义";为了保证和谐大同,中国文化强调"律"的永恒,主张"德治"天下。柏拉图认为人是肉体和灵魂二分对立的人,奠定了西方对"个人"理解的基调。人是独立的,与他人分割开来的,对于"利益"的无限追求是本能的,也是合理的。为了实现个人"人权",西方主张"法"治治国。
儒家、西方、人的理解差异、分与合、义与利、律与法
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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