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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3036.2005.04.026

论疏忽大意过失犯罪中的"应当预见"

引用
是否"应当预见",关系到行为人是否构成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问题.正确理解"应当预见"的两层涵义,深刻认识刑法设定"应当预见"义务的重大意义,全面了解"应当预见"义务的来源,有助于司法人员准确执法和社会大众自觉守法.

疏忽大意、过失犯罪、应当预见、意义、来源

D924(中国法律)

2005-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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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刊

1009-3036

23-1120/C

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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