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赋能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作用机制、问题挑战及政策建议
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赋能产业深度融合,其作用机制可归纳为数据价值赋能、数字技术赋能、网络载体赋能三个维度.其基本逻辑是,数据价值化通过"自身增值效应"和"融合增值效应"催生基于数据生产交易应用的跨界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数字技术的无尽连接能力和海量数据汇聚处理能力打破信息壁垒,形成纵向互联、横向相通的新产业生态,弱化产业边界,催生跨界融合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现代信息网络为数字技术、数据价值赋能提供物理载体,发达的网络设施放大"数据自身增值效应"和"数据融合增值效应",增强数字技术的连接能力和数据汇聚处理能力,提升数据价值赋能和数字技术赋能的绩效.当前,数字经济赋能产业融合也面临着数据标准不统一、兼容性差,数据价值化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则,数据流动共享带来数据安全风险,关键核心技术自身有效供给不足,企业刚性制约数字技术需求有效释放,网络设施建设区域不平衡等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充分激发数据价值赋能潜力;增加有效供给释放有效需求,更好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作用;适度超前建设信息网络设施,着力提升网络载体赋能绩效.
数据价值赋能、数字技术赋能、网络载体赋能、产业融合
F323;F275;F83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ZDA027
2022-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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