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价值、社会契约与政府机制
契约精神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人类文明的精髓.契约不仅包含显性的法律契约,还包含诸如道德、伦理等为内涵的社会隐性契约,企业作为社会契约重要的缔约者,其行为在社会生活中有着较强的影响力.一直以来关于企业行为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中企业价值的定义仅仅局限于经济价值,忽视了企业的社会契约义务,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甚而影响社会稳定乃至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重新廓清企业价值内涵,体现企业履行社会契约义务的价值,实现创造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结合,有助于企业为社会和经济的进步尽其应有的义务.
社会契约、企业价值、政府机制
2019-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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