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动态技术创新能力与债权人治理极限——来自高科技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技术创新能力是企业获取持续成长性的关键,也是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动力源泉.本文选取2009-2012年作为研究期间,以高科技上市公司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在对企业动态技术创新能力进行构念开发的基础上,探讨了企业动态技术能力与债权人治理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动态技术创新能力可以被解构为创新资源投入能力、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创新效应生成能力三个维度;债权人治理与企业动态技术创新能力之间具备显著的倒U型关系,在一定范围内,债权人治理力度的上升有助于企业提高动态技术创新能力,但超过一定范围时,债权人治理开始对企业动态技术创新能力表现出抑制效应,即存在债权人治理极限.所以,优化债权人治理机制,寻求最优债权人治理契约安排,是企业提升动态技术创新能力的重点.
动态技术创新能力、债权人治理、技术极限、非线性
F279.246;F832.51;F124.3
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专项
2015-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