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市场势力评估与反垄断
电信业一直是反垄断的重点对象,中国电信业经过多次的分拆与重组,2008年5月再次形成的6组3局面,三家运营商都成了全业务经营的厂商,通讯行业垄断程度因重组发生了变化.依据产业组织的SCP结构,本文选取了在运营商收入中占60%以上的移动通信业务,借助剩余需求弹性的方法从结构方面考察厂商在移动通信市场的市场势力,并在行为和绩效方面进行验证,结果证明现在的厂商确实拥有一定的市场势力,在某些领域也运用了市场势力,但随着竞争的加剧,市场势力的运用越来越难,厂商的利润空间也会越来越小.
移动通信、市场势力、剩余需求弹性、反垄断
本文为“转轨经济条件下网络型产业竞争政策研究”批准号:70973066,项目负责人:于良春的后期成果和“我国居民代际收入流动问题研究”批准号:13BJL034,项目负责人:董长瑞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4-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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