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建设性债务的可持续性
2008年以后,随着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地方政府债务有加速膨胀趋势,实际债务规模与可承受债务规模的差距也在缩小,债务风险加大.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可持续性是融资需要与经济负担的有机结合,是要实现有目的的融资和有约束的融资.我国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或危机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必须有效约束地方政府投融资行为.与此同时,中央政府也要给地方政府融资留有足够的空间,使其在法律框架下,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发展的机会.
地方政府融资、建设性债务、债务可持续性、债务风险
D6(中国政治)
2010-05-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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