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间金融与新农村建设
@@ 民间金融是指个人、家庭、企业之间通过在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之外直接进行的各种资金交易活动,也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不通过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和用超出现有法律规范的方式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的总和.民间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的组成部分,包括:农村合作基金会、合会(包括标会、轮会、摇会、抬会等)、民间借贷、集资(包括生产性、公益性、互助合作办福利等集资)、典当业、私人钱庄、互助会、储金会、各种信贷代理机构、借贷代办人等.”十一五”规划强调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念,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农村的城市化进程和城乡统筹发展,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可以说,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是我国经济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民间金融、农村金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融资活动、融通资金、农村产业结构、合作基金会、改革与发展、统筹发展、农民收入、农村经济、民间借贷、金融体系、金融机构、集资、互助合作、法律规范、代理机构、持续发展、十一五
F8(财政、金融)
200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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