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载体的破产”:国企破产重组的有效形式
@@ 2005年年初,国务院通过了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4年规划.2008年底之后,国有企业只能走依法破产之路,退出市场时将不再享受职工安置、破产财产处置、银行呆坏账核销等方面的特殊政策,特困企业破产重组时享受优惠政策被设定了最后时限.破产重组可以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如何妥善解决职工的再就业安置.受我国就业压力大、就业形势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当前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难度很大.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载体的破产”可以把破产重组与职工再就业结合起来,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载体、破产重组、国企、国有企业改革、下岗职工再就业、国有资产、优惠政策、依法破产、现实问题、退出市场、特殊政策、特困企业、就业压力、就业形势、就业安置、环境影响、宏观经济、关闭破产、财产处置、保值增值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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