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区域合作型功能区协同共治机制
加强区域合作既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合作共治机制是决定区域合作成效的关键要素之一.近年来,各地跨省或跨市通过协商划定部分特定范围区域作为合作型功能区,为区域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区域合作型功能区共治涉及的利益主体多元,所伴随的共治机制问题较为突出,发挥不同主体各自作用的同时,减少多主体参与而形成的羁绊是建立共治机制的决定性因素.对此,应谋划并贯彻好地区发展战略,发挥好上级政府的统筹协调功能,落实一定的独立管理权限,以激励和约束机制为保障,充分考虑参与各方的政治经济实力和地位,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政府和社会力量协同共治格局,以治理机制优化推动区域合作走深走实走远.
区域合作、合作型功能区、共治机制
F127;F2;D67
2021-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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