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制度探索
2013年,国家审计署对全国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并在年底发布审计结果,对国人高度关注的政府债务问题尤其是地方债务问题,作出了最具权威性的解答:地方政府债务总体上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尽管如此,从法律方面,对地方债务风险进行控制,仍是法治财政的重要选择.
一、地方债务风险成因分析
(一)主要原因: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
1994年,我国进行了分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重新确立了税款的分配比例.相对而言,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缩减,面临着事权扩张性与财权相对缩小之间的矛盾.
该文为四川省教育厅重点项目“财政宪法的民生导向研究”13SA013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私募股权基金治理法律制度研究”12CFX072
2014-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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