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发布淘汰白炽灯路线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决定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13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5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13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白炽灯、路线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照明
F590.7(旅游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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