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878.2008.06.016
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化学品立法需求
介绍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主要内容,分析了我国履约现状,提出了履约建议、措施:建立部委间协调机制;建立与公约要求一致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削减和消除制度,并与现有的相关制度有效衔接;建立POPs筛查相关制度;建立疑似POPs或有毒化学品信息采集、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积极采用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手段;加强POPs监测、处置、替代等相关研究.
斯德哥尔摩公约、履行公约、立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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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监测)
2009-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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