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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石油2013年12月1日正式升级国4车用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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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商务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出通知,安徽省将从2013年12月1日零时起,在全省供应、销售“国4”标准车用汽油,“国3”标准汽油将不再供应。届时,安徽石油将执行物价部门公布的新销售价格。<br>  目前,安徽石油已经在进行新油品的置换,至2013年11月30日前,为本次油品升级置换期。在此期间,安徽石油所销售的“国3”汽油和“国4”汽油,售价均按“国3”标准执行。与“国3”标准相比,“国4”标准汽油主要在含硫量上有很大降低,从“国3”的每千克不大于0.015毫克,降低至不大于0.005毫克。“国4”标准汽油的苯含量、烯烃含量、锰含量等污染指标也进一步降低,这些都大大减少了由汽车尾气造成的污染。

安徽省、石油、升级、标准汽油、销售价格、置换、油品、烯烃含量、物价、污染指标、汽车尾气、车用汽油、商务厅、锰含量、含硫量、苯含量、通知、千克

TE6;U47

2014-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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