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076.2004.05.011
美国危险化学品的监管体系
@@ 一、美国"有毒物质管理法"的出台背景
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开始对化学品进行立法管理,并各自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把在法规实施之时已经在本国商品化制造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定义为"现有化学物质"(Existing Chemicals),并列入<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把法规实施之后首次引入市场(制造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定义为"新化学物质"(New Chemicals),新化学品也包括基因改变的微生物制品,对这两类化学物质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其目的是为了不至于扰乱已经在市场上商品化流动的许多主要化学物质,政府可以集中关注"新化学物质".制定管理流程,视其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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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3(安全工程)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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