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368/j.issn.1674-8999.2021.05.202
论《黄帝内经》”神”的三层次
《黄帝内经》中”神”从产生顺序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精、神、魂、魄,是”父母之精”相搏后直接产生,与意识、感觉、反射等有关,为”神之灵”;第二层次为意、志、思、虑、智,是精神魂魄在”心”的”任知万物”基础上,不断记忆、强化、忖度、思虑、谋划,不断认知事物及思维深化的过程,为”神之用”;第三层次为情、欲、好、愿,是万物、社会、文化的认知上”心性之动”的产物,是情绪、情感、需求范畴,为”神之别用”.”神”系统活动是以”神”为基础演变形成,包含生命力、精神、意识、认知等多个内容.”神”系统活动三个层次的区分与归类对理解”神”与”形”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不同层次,采用不同的治疗与养生方案,对治疗身心疾病及养生有指导意义.
”神”;”神之灵”;”神之用”;”神之别用”;《黄帝内经》
36
R221(中医基础理论)
第四批全国优秀人才项目”国中医药人教发201724号;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课题项目
2021-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5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