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2.06.014
人格权禁令的独立性证成及程序构建
由于《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关于人格权禁令的规定过于原则,导致目前实践中大多数法院参照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审查人格权禁令申请,如此操作不仅在程序合法性方面存疑,而且有可能引起程序适用的混乱.鉴于人格权禁令既不同于行为保全,也有别于人格权诉讼,与人身安全保护令之间属于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故不能盲目照搬已有程序规则.又因人格权禁令兼具诉讼与非讼程序属性,因此在程序设计时,应当交错运用诉讼与非讼程序法理,对从禁令申请到禁令审查,再到救济方式以及禁令执行等各个环节予以缜密考量.
人格权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保全、人格权诉讼
37
D925.1(中国法律)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2018QN046
2022-12-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3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