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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3275.2022.05.016

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食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中的适用

引用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食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中的适用,是公益诉讼预防原则的重要体现.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导致其具体适用规则缺失,实践中存在着数额计算标准随意,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的关系难以处理,赔偿金管理混乱等问题.在检察公益诉讼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有了一定的政策支持,仍需立法予以明确.在进行具体规则设计时,需合理确定计算标准的判断要素,认清其与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的同质关系,加强对惩罚性赔偿金的有效管理使用.

食药品安全、惩罚性赔偿、检察公益诉讼

37

D925(中国法律)

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资助项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2022-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5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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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420/Z

37

202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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