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背景下代位权客体廓清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3275.2022.02.005

《民法典》背景下代位权客体廓清

引用
立法与理论上关于代位权客体的争议一直存在,此种分歧在《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依然持续,有损于《民法典》的实施与法治的统一.在确定代位权客体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明确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 在于"债权人利益保护",且"不过分侵夺债务人私法自治",因此,在"秉持谦抑性"等原则的基础上,可将代位权客体界定为"一般债权""债权之从权利""增加责任财产之必要权利""确定性的特殊金融债权"等.

民法典、代位权客体、债权人利益保护、一般债权、从权利、特殊金融债权

37

D925.2(中国法律)

202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27-36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95-3275

41-1420/Z

37

2022,37(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