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21.04.003
生态整体主义视域下野生动物保护的法理审视与制度完善
生态整体主义思想是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哲学基础.从利奥波德、罗尔斯顿对生态系统内在价值的肯定到奈斯提出的深层生态学塔式理论体系,生态整体主义思想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借鉴价值是循序渐进的.现行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存在保护范围狭窄、相关立法较为分散、处罚范围及力度受限、管理权限交叉重叠与市场监管缺位等问题.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应采取生态整体主义进路,将"公众健康安全"内容写入立法,多措并举拓展野生动物保护的外延,建立野生动物利用黑名单制度,扩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加强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实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动态化管理.
生态整体主义;野生动物保护;法理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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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本文是2018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的制度保障;以生态保护红线的统筹推进为研究视角"
2021-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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