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9.01.007
论信用权的性质及其保护路径
信用权是近年来新生的一项民事权利,对信用权的界定应考虑与信用的属性相一致,信用权的财产属性与其人格权性质看似不符,实则是人格权发展的客观结果,也是信用属性的法律体现.实践中侵害信用利益的行为屡见不鲜,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信用权明文规定,导致对信用利益的救济十分匮乏.从维护信用权主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侵害信用权的认定应以客观行为及损害后果为主要判断要件,无需考虑侵权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对信用权的法律保护,既要考虑侵权行为的特征,又要结合侵害信用权的具体情形.
信用权、人格权、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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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7(中国法律)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政务信用信息制度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JD17034
2019-03-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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