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8.03.012
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的反垄断法分析
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涉及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关系,相关问题一直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争议.针对支配企业拒绝许可行为,美国最早采用关键设施理论来解决这一问题.在知识产权因素的影响下,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的行为同样可以适用关键设施理论.欧盟在拒绝许可行为中吸纳了关键设施理论,并且在后来的IMS案和微软案中丰富和发展了相关的考察标准,协调了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随着知识产权人拒绝许可行为域外理论分析与实践内容的丰富,《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中有关行为标准也应当进一步完善,实现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法立法目的的协调.
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法、关键设施理论、拒绝许可行为
33
D922.29(中国法律)
2017年度中国行为法学会课题“跨境电子商务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革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17中行法研014号
2018-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9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