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7.01.015
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具体化义务探析——从制度演进与完善的视角
作为法律解释学用语的具体化义务,伴随着辩论的进行贯穿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在程序制约机制中居于核心地位.在我国,从1991年《民事诉讼法》到2015年《民诉法解释》,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具体化义务经过二十余年的制度演进,获得了较大发展,但仍存在内容不完整、法制不健全、配套制度不完善等缺陷.因此,要有针对性地创新立法方法,健全配套的规则体系,完善审前程序,从而更好地发挥具体化义务在推动民事诉讼活动高效、有序地进行方面的程序性价值.
民事诉讼当事人、具体化义务、辩论主义、审前程序
32
D925.1(中国法律)
2017-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3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