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7.01.003
论罗马法中的与朋友信托
罗马法中的与朋友信托是罗马法中信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也是传统大陆法系国家构建现代信托制度的历史基础之一,但我国学者对这一制度的结构、功能、体系定位等基本问题缺乏研究.现代学者是在管理他人财产的功能视角理解与朋友信托的,即将与朋友信托解读为现代法中的管理信托,但这并不是罗马法中的与朋友信托的原义.罗马法中的与朋友信托并不是信托担保的组成部分,而是一个独立的制度安排,然而盖尤斯首先使用的这一术语并不是一个实在性的概念,而只是一个“名头”,用来指称不属于信托担保的其他信托类型.设立与朋友信托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与朋友信托具有寄托、赠与和解放奴隶的功能,但不具有使用借贷的功能.
与朋友信托、寄托、赠与、解放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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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9(法的理论(法学))
2017-0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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