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275.2016.04.015
“灾异谴告”与“上帝审判”:儒耶比较视野中的权力超验制约
儒家“灾异谴告”说认为,人间权力主要由君主行使.君主为政若违背“天道”,上天将通过自然灾害向君王示警,若君主漠视上天谴告,上天会革除其统治权.在基督教“上帝审判”理论中,人间权力由君王、祭司、先知乃至百姓等分别行使.任何权力主体若违背上帝“律法”,上帝就会降灾,但最终审判前上帝会差遣先知传达“上帝之言”,权力主体若悔改,有时会免遭刑罚.两种超验的权力制约理论具有相似之处:均认为人间权力最终来源于天或上帝;天与上帝都是具有感情和意志的超验生命存在体;都以自然灾害警告来制约人间的权力行使.这种制约权力的目的,都是让权力运行回归上天设定的轨道.两种权力制约观也有不同之处:“天”与“上帝”的内涵有异,权力超验制约的对象范围也不同.权力制约的方式,前者为“天一王”纵向式单线型制约,后者为纵横复合型制约.直至当代,中西方信仰“灾异谴告”与“上帝审判”者依然众多;对人间灾难的起因解释,除了科学性解释外,神学性解释也值得关注.而这,可赋予权力制约及权利保障等法治理念以更深的文化心理基础,也有益于一个民族、国家乃至世界道德的建立和维系.
儒家、基督教、权力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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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9(法的理论(法学))
作者在美国杨百翰大学法学院宗教与法治研究中心访问期间的研究成果,并受“河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培育团队支持计划”资助
201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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